
关于自治区移交地县教师培训项目承训院校(机构)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
发布者:郭关朋 时间:2018-03-23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将自治区级教师培训项目移交地县实施的通知》(新教师〔2018〕3号)和《关于开展移交地县教师培训项目承训院校(机构)资质审核的通知》(新教师办〔2018〕1号)精神,经疆内外教师培训院校(机构)自愿申报、专家评审答辩和综合评议,确定了自治区移交地县教师培训项目承训院校(机构)资质审核通过名单。 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3月23日-30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联系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。反映问题请署名真实单位、姓名、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。 通信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;邮编:830049;联系电话:0991—7606122,7606115(传真)。 附件:自治区移交地县教师培训项目承训院校(机构)资质审核通过名单
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3月23日 |